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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5、17号通告:市场监管总局通报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添加时间:2021-4-7 | 文章录入:本站 | 文章来源:原创

 

2021年第15、17号通告:市场监管总局通报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15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3大类食品34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肉制品和水产制品等8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非法添加物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非法添加物质问题

 

  (一)京东大众健康营养保健专营店(经营者为广东大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沙棘茶(代用茶)咖啡因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京东秦汉营养保健专营店(经营者为江西秦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肚子茶(代用茶)咖啡因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淘宝网祁记海鲜干货(经营者为山东省胶州市哲汤惠日用百货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天猫家有仙果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阳江市豫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无锡发财娃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兰花豆(牛汁味)(炒货)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小矮熊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京东广臻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甘肃省武威小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矮熊枣花蜜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海南省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金龙店销售的、来自广东省深圳市王秦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豇豆甲基异柳磷残留量、克百威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三)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曲靖子午路分店销售的、来自云南省玉溪浩然商贸有限公司黄瓜,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氧乐果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曲靖子午路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海南省三亚第一市场冯正梅蔬菜摊位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天猫六味魔方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四川六味魔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六味魔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绵阳川富农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风干香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淘宝网李二妮豆腐干(经营者为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龙晟食品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龙晟食品厂制造的豆腐干(麻辣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拼多多黔山记(经营者为贵州神粮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贵州神粮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味哆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山记切片型马铃薯片(奥尔良味)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特此通告。

 

  附件(可下载):

 

       图片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docx

    图片 2.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3.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4.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5. 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6.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7.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8. 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9.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3月19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17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1大类食品58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和调味品等5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海南、贵州、云南、青海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美团华欣超市(上地店)(经营者为北京豫城华星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精肉里肌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二)阿里巴巴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者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瑜家罐装芝麻味(芝麻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佰海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辉海产品经营部指甲贝(贝类)孔雀石绿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海南省陵水新村亚伍蔬菜摊销售的、来自海南省陵水新村青源果蔬商行韭菜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空达海鲜店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拼多多黔山记(经营者为贵州神粮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贵州神粮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味哆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山记切片型马铃薯片(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拼多多玄武味业(经营者为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玄武王盼盼副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天和生物酿造厂制造的金标生抽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可下载):

 

 

       图片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图片 2.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3.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4.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5.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图片 6.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3月31日